公之于众

【成语拼音】:gōng zhī yú zhòng

【成语解释】:公:公开;之:代指事物的内容;于:向;众:大众。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。

【成语出处】:清·无垢道人《八仙全传》第68回:“曾向玉帝上过条陈,拟把电力公之于众,要使人间负有执法权者,皆可利用吾电,以惩治恶人。”

【成语繁体】:公之于衆

【成语简拼】:GZYZ

【常用程度】:常用成语

【成语字数】:四字成语

【感情色彩】:中性成语

【成语用法】:公之于众作谓语;用于事情等。

【成语结构】:偏正式成语

【成语年代】:近代成语

【近义词】:公诸于众、公之于世、公之世人

【成语例子】:孙犁《谈通俗文学》:“从不法商店拉出那些录音录像,公之于众,然后才相信确有精神污染。”

【英语翻译】:give publicity to something <make public>

【俄语翻译】:широкó оповещáть общéственност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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